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和规范校友会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校友会机械工程学院分会"。
第二条 本会是广大校友自愿参加的从事校友联谊工作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积极加强校友与母校及校友相互之间的联系、团结与合作,相互推进,共同发展。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第四条 本会接受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校友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址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团总支办公室。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本会的工作职责是:
1、增进广大校友与母校之间的情谊,促进我院教育教学的发展和校友自身的成长;
2、发挥校友的智力优势和广泛影响,为我院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3、进行学术交流;
4、组织联谊活动;
5、接受校友、社会团体和有识之士的各项捐赠,吸引办学投资,促进有关项目的共同开发;
6、编辑、印发《校友通讯》等内部刊物。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1、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毕业生
2、曾在机械工程学院任教、任职者;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凡符合第七条者,承认本会章程,填写《校友登记表》,经理事会审查同意,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批评、监督本会工作,向本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4、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
3、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4、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5、爱护母校声誉,关心学院发展,积极参与学院学术交流与合作;
6、为学院的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赞助;
7、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言行违背本会宗旨或有碍本会声誉的会员,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架构
第十二条 校友会设名誉会长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四名,秘书长一名,每届设校友会联络大使一名。
名誉会长 刘康 卢双盈
会 长 张永丹
副 会 长 吴洪东、吴立国、马永青、战忠秋
秘 书 长 刘晶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1、学校及学院提供;
2、校友捐赠;
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本会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产管理制度,接受校财务部门的监督,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纪委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外界公布。
第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六条 本会换届之前自觉接受校纪委机关审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5年 1月15日机械工程学院校友分会会议通过后实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