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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须知(二)
2024-05-29 16:01  

、纪检监察机关分级负责、归口受理信访举报

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渠道提出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后,接收举报的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被反映人的级别(职级)及相应的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由本级受理或者转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受理原则,市纪委监委主要受理对局级干部问题的举报,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主要受理对处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的举报。请按照被举报人的级别,属地(所属单位)向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二、如何书写举报材料?

总体要求:实事求是、内容具体、简明扼要、字迹清晰。格式上,举报材料一般分为开头、正文和结尾三部分。开头应写明被举报人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政治面貌。正文要尽可能写明被举报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如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知情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列明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对于被举报人涉及多项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分项逐条叙述。结尾要写出向其他部门的反映过程和调查处理情况。

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人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泄露秘密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有多个被反映人且问题交叉的,应分别反映,举报材料一人一件。

关于XXX单位干部张XX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信

派驻纪检监察组:

我发现XXX单位干部张XX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特此举报。

XX,男,中共党员,正处级,现为XXX单位主任。其违纪问题如下:

一、收受贿赂

XX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X年X月,他收受XXX公司总经理王XX现金X元,为其违规办理审批手续,这件事其单位赵XX具体经办,知道整个过程。

二、大吃大喝

XX经常开着单位的公车(车牌号:XXX)到XXX会所公款大吃大喝,X年X月X日,他一次公款吃喝花费XXX元,相关照片附后。

三、公款旅游

X年X月X日,张XX等X人到XX市10天。说是调研考察,其实只考察1天,其余9天都在公款旅游,一共花费公款XXX元。

以上情况,请组织调查。

附:1. 张XX公款吃喝的照片。

2.公款吃喝的发票照片。

3.公款旅游的相关资料。

举报人:王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            

X年X月X日

三、检举控告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检举控告人享有以下权利:

1.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2.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

3.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4.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

5.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

6.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检举控告人承担哪些义务?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3.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4.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5.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

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六、重复举报比单次举报更有效吗?

有人认为,不断重复举报能引起重视,或不断重复举报能达到催办的效果,这些想法不可取。纪检监察机关对收到的每一件举报都会认真办理,并分类进行处置。属于受理范围、有理有据、线索清晰的举报,只要一次就足够了。

  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的问题,还是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向有权管辖的职能部门反映,请他们了解情况;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的问题,想办法补充更加具体有效的线索。  

七、哪些属于信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

3.辱骂、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作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6.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文章来源:中共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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